岱东镇积极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开展机关干部联系社区活动,要求机关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一保证、二熟悉、三必到、四不准”,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一保证”:保证每周至少到联系社区走访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熟悉”:熟悉联系社区内低保户、困难户、重点人员情况;熟悉联系社区工作开展情况。
“三必到”:凡社区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凡镇党委、政府部署落实重要工作任务必到;凡社区干部和群众需要解决重要问题必到。
“四不准”:不准到社区公款吃喝;不准到社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到社区集体摊销物资或向社区借款;不准在社区参与任何有损干部自身形象的活动。
来源:岱山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