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探索新时期外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制定出台《高亭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
一是规范学习教育制度。规定党员无论外出到市内、市外,每半年必须回支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同时,各支部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在平时实行“邮寄教育”,在返乡时进行“补课教育”,确保外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不掉队。
二是建立思想汇报制度。要求党员每次外出前向所在支部请假,签订一份外出党员管理责任书,带好一本《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本人思想、工作情况,做到思想沟通不断线。
三是健全党费缴纳制度。规定外出流动党员本人必须按季缴纳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缴或补缴,但预缴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做到党费缴纳不遗漏、不拖欠,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是完善定期联系制度。要求外出党员定期写信或打电话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支部每季度电话与外出党员及党员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党组织联系,随时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并把支部工作情况和本村发展情况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鼓励他们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做到心系家乡谋发展。
来源:岱山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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