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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原来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对能公开而尚未公开的进行全面公开;对已公开但公开内容还不能满足群众要求的进行补充完善;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扩大窗口服务,优化服务环境。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外来劳动力综合服务等服务项目直接在窗口办理,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大保险实行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同时,进一步落实窗口文明办事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当天办的不拖到第二天,对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重要办事窗口配备多名工作人员,确保在工作时间随时有人服务。
三、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参保职工就近就医,简化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四、主动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社保机构将专门成立一个流动服务小组,到有关乡镇和基层单位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手续和其他社保业务。技能培训和鉴定部门到有关企业上门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时,想方设法为下岗失业社保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五、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者询问的有关事项时做到热情、文明、周到。遇不能解答的问题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说明原因,并为其介绍到有关职能部门,不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同时,对造成行政执法错案的人员按规定追究责任。
六、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宽松发展环境。对在发展环境整治活动中涉及人事劳动审批事项的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取消可取消而尚未取消的审批事项,及时调整滞后于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政策。对职权所限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并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变通。(普陀区学教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