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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根据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调查研究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按照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指导全市党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
(三)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协助市委负责市管干部的考核、选拔、调配等具体事宜和团级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抓好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做好省管干部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市管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工作,督促县(区)和市属单位搞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协县做好省管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管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及各级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六)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级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参照管理单位的参照管理工作。
(七)协调全市知识分子工作,做好优秀专业人才和科技副县(区)长、副乡(镇)长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干部监督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做好干部审理和组织系统信访工作。
(九)负责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费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有关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调整、工作调动、出国(境)政审、离退休手续,管理市管干部档案,负责全市党员和干部的年报统计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做好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
(十二)根据市委要求做好市、县(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有关组织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本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领导讲话的起草,文件的核稿把关。协助部领导,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部务会议的决定及上级部门和部领导批办事项的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机要、秘书工作。负责本部的财务、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协助领导抓好本部自身建设。
(二) 调研室
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和组织系统调研工作的业务指导;参与组织、干部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依据;负责全市组织系统的信息工作,编印《组工信息》。配合各处室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办公室
参与指导全市政府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负责全市党委系统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和解释全市党委系统和市级其它参照管理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参照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具体实施参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实施方案,审核县处级非领导职数和任职资格以及人员过渡办法。负责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考录工作的计划审批,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录用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干部的工资审批,负责市级参照机关县处级以下干部的调配、年度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结果汇总备案工作;承办参照管理机关干部、人事工作中需由市委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 组织处
调查研究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提出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研究指导党的组织设置,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指导全市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下级党委抓好民主集中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检查指导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和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承担《组织史》编纂工作。
(五) 干部处
提出贯彻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干部工作的决定、指示的实施方案及政策性规定。调查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制度、干部政策方面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措施和建议。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提出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调配方案,做好县处级干部的选拔、考核、调配、任免和办理县处以上干部退(离)休手续等具体工作,协同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改进干部管理的措施和意见。负责团级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青年干部培养工作规划,抓好后备干部的检查督促工作,搞好市管后备干部的选择培养、考核、调整工作,协助管理省后备干部。做好市属党政机关人事处室正职和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考察审批工作。
(六) 干部教育处
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和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市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专业人才及有关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大专院校干部学员的输送和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业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协管科技副县(区)长和副乡镇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七) 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参与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制度,审查有关干部的政治思想及有关方面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和问题;负责做好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参与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对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进行协调督促。负责因人出国(境)政审,干部信访以及市管干部和按规定由市委审批的干部党籍、伍龄和其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
(八) 科技干部处
负责全市科技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和建设规划;组织检查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掌握和联系较高层次优秀专家和中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突出贡献科技专家的评审工作;承办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择、考核、管理工作和省派科技副县(区)长的代管工作。
(九)舟山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电化教育的工作指导,为全市党员电教播放网点提供供片服务;负责组织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和通联;负责承办市委组织部主办的《舟山党建》杂志;负责摄制舟山电视台《舟山党建》栏目;负责《舟山党建》网站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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