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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谈。对来访者,首先应当热情接待,问明身份,如带有材料应先看材料,初步 了解来访者的一般情况和目的。接谈时要认真听记来访者的意见和要求,客观地分析、鉴 别,防止偏听偏信,在问题未核实前不可轻易允诺。为了弄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可对 来访者作适当引导。
(2)登记。请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
(3)统计。对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分别进行统计。之后,根据来访内容, 当时解决不了的,可转交有关部门承办查处,并注意做好催办和答复。
(4)对上访人员中的无理取闹者,要按有关规定,提请公安部门处理或提请有关职能 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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