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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期,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要坚定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 策,巩固和扩大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反对霸 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而共同奋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宗教工作上拨乱反正,克服和肃清宗教工作中“左”的错 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前,在继续克服“左”的错误的同时,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右的 倾向。党的宗教政策是建立在对宗教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的。贯 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支持、鼓励和发展宗教,而是要通过正确的、合乎马克思 主义的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使我国的宗教进一步与社会主义相协调,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 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的理想和共 同的目标上来。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责并不是动员宗教信徒放弃信仰,而是通过贯彻执行党对 宗教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使信教群众在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发 挥积极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同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是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世界观上,马克思主义同任何有神论都是对立的,但是在现实的政治行动上, 马克思主义者和爱国的宗教信徒是完全能够而且必须结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共同奋斗 的统一战线的。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宗 教在我国社会的存在以及在我国社会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是长期的,由于这两个长期性,以 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 义的爱国者长期共同努力,因此,巩固和扩大党与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就具有历史 的必然性。
在新时期;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各民族宗教界人土和信教群众在宗教活动 正常化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要发展宗教工作的大好形势,就要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 际,有针对性地经常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 知法守法的教育,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务中发挥应有的积 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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