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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如何搞好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搞好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 流制度的决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使这项工作逐步 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1)干部交流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尽可能地同换届选举、调整领导 班子结合起来。如换届选举时需要交流的干部过于集中,可分期分批地进行。一个地区的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不要同时交流,以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2)交流的主要对象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 水平的;在一个地区或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 的,必须交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交流可以在地 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之间进行。特别要注意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交流一部分能打开局面的领导干部,到经济相 对落后的地区任职。在交流中要考虑领导班子的合理结构,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 能。
  (3)领导干部交流是一项重要而又细致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党组)统筹规划,周密 安排,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干部交流要出以公心,坚持五湖四海,改变某些地方 和部门存在的干部调不出、派不进的状况,克服地域观念和排斥外来干部的不良倾向。要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创造良好的、有利于干部交流的环境和条件,使干部交流工作 经常化、制度化。
  (4)要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通过干部在多种岗位和不同地区 任职,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凡拟提拔担任上一级领 导职务的中青年干部,一般应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经历;在同等条件下,凡在 多个部门、多个工作岗位间交流或轮换的,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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