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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能否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 ,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经 济、技术考察或谈判,签订经济、技术、贸易合同等,情况特殊,别人不能替代,本人身体 健康,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的,按照“确属必须、从严掌握”的原则,可酌情批准出国执 行公务。上述人员每一次出国(境),派出单位都要向审批部门写明必须派出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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