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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高级干部的子女、配偶出国(境)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高级干部(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包括离休、退休干部)的子女出国(境),不论因公、 因私、长期、临时出国,均按一般出国(境)人员的正常手续审批,不再需要经过特殊批准 。但在履行正常审批手续后,审批单位须于15日内,将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出国人员 名单,报送中央组织部备案;将在地方工作的出国人员名单,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党 委组织部备案;在军队工作的出国人员名单,报送解放军总政治部备案。 高级干部的配偶出国(境);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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