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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如何组织调查组?

  组织调查组,首先要选好调查人员。一是要选好调查组长。要根据被调查人的职务 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选定恰当人员任调查组组长。二是要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要根据 检举、控告问题的大小多少,来确定调查组人员的数量。案情复杂的案件,调查组的人 员相对要多一些;案情简单的案件,调查组的人员可以少一些,但最低不得少于二人。 三是要注意人员的搭配。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特长,来确定调查 组的人员组成。对涉及经济、文教、卫生、科技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吸收有关部 门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同时,要注意选配具备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参加,以便 撰写调查报告和有关材料。对一些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以请案 件审理部门派人提前介入。有些重大案件,必要时也可请上级纪检机关的同志参加调查 。
四是要注意部门间的协调。对一些涉及法律责任的案件,在适当时机可以请司法机关提 前介入。五是要注意办案人员的回避问题。
其次,组织调查组时,尚须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情况来确定 组织什么形式的调查组。一般来说,调查组的形式主要有:
  (1)自派式。由纪检机关抽调本机关人员组成,直接进行调查。这种类型适用于本 级纪检机关立案查处范围的案件。有些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问题重大的 也可派员参加调查。
  (2)联合式。由纪检机关牵头,其他有关机关派人参加,联合进行调查。这种类型 适用于案件涉及面较广或党纪、政纪、法纪相互交叉等较为复杂的案件。
  (3)母子式。在调查组下面分设若干个调查小组,分头组织调查。这种类型适用于 问题较多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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