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878、下级纪检机构对上级纪检机构转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在完成的期限上是怎祥 规定的?
《控申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 、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3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 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于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也应 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返回】
页首
主办 中国浙江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科技情报研究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