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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报告是对过去作出处理的案件经过复查后向上级组织写出的报告。复查报告一般 包括以下内容:
(1)介绍被复查者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年月、受处分时在 什么单位任什么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
(2)复查的起因。写明提出复查的原因,是由于本人申诉,还是组织上发现问题主动进 行复查。如果曾经复查过,还要写明前一次复查的意见和结果。
(3)原来定案处理的主要情况。包括何时何地由于何种原因被哪一级组织认定为何种性 质的错误,作出哪种处分决定,经哪一级组织批准,本人当时对定案和处理的意见等。通过 上述情况的叙述,要能反映出当初案件处理过程的概貌。
(4)这次复查的过程和结果。这是整个复查报告的关键部分。写通过什么方法以及通过 哪些单位、哪些证明复查的,复查的结果如何。如果复查后否定了或部分否定了过去所作的 结论,要写明充分的事实根据和理由。要尽可能针对过去定案时的处分依据,详细写明复查 过程和结果。
(5)复查的结论意见。根据复查结果明确地指出被复查者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有没有错 误,应不应该受处分或受哪一种处分。还要明确指出原来定案处理结论是全部推翻、彻底平 反,还是部分纠正、部分平反。对在受错误处理期间的一些问题也要明确的处理意见。
写复查报告应注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事实真相。要对复查报告的内 容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语言要准确无误。复查报告写出后,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必 要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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