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现在注册
忘了密码

800、如何理解对党组织的“解散”处分?

  《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解散适用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对于受到解散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错误严重,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开除党籍;不起党员作用,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不予登记,宣布除名;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应当予以重新登记,对其中犯有错误的,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

返回

 

页首

 

主办 中国浙江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科技情报研究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