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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和自由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侧面。在党内,不可以没有纪律,也不可以没有自由,这种纪律和自由的统一,是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并不排斥或取消党内的自由,而是以允许党内的自由讨论和自由批评为前提的。党在强调集中统一领导和加强纪律的同时,一贯强调发扬党内民主,保证每个党员都有自由发表意见和进行批评的权利。但是党内自由又必须是在党的民主集中制许可的范围之内,是在服从党的整体利益前提下的自由。刘少奇同志曾经引用恩格斯的话说,自由就是对于必然性的认识,认识了必然性,把握了客观的规律,依照一定的规律去行动,才能得到自由,否则,是不自由的。拿我们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来说,如果不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行事,如果离开党的纪律,允许少数人随心所欲,胡作非为,甚至中央说了话也可以不算数,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可以不执行,那就势必妨碍了多数人和整体的自由,也就妨碍了党的战斗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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