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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印制和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应注意什么问题?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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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科技情报研究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