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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
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建议后形成文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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