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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受处分的党员如何行使申诉权?
当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议后,受处分党员如有不同意见,应该一方面在实际行动中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一方面向所在的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如果党组织提出的处分决议,符合本人的错误事实,处分恰当,就应该心悦诚服地接受党的处分;如果的确与事实不符或处分不当,则可以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意见,求得党组织纠正原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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