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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实行差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 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 员,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以及各级党代表大会的 代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 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不少于10%;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 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 额,要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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