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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应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宏观指导,管好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对政府和经济组织的工作实行监督,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商品经济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就是说,在经济工作中,乡镇党委应该发挥定向、监督、引导作用。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或比较贫因的地方,仅靠乡政府还难以担负起发展经济的重任,乡镇党委就要帮助政府开展工作,在市场经济有了一定规模的地方,应该强化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使乡镇党委从具体的经济活动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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