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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私营企业中党的组织如何设置?

  私营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部分。在现阶段,由于私营企业的发展较快,私营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呈现相对滞后的状况,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私营企业党组织设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党对私营经济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同时要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和调整。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建立私营企业党组织,应努力做到“四同步”。即:每开办一家私营企业,只要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都要根据规模大小,党员多少同步考虑党组织的设置;企业建成时,党组织同步建立;企业运营投产时,党组织同步开展工作;企业扩大规模,党员队伍壮大,党组织应作相应调整,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相应调整党组织的内部设置;企业关、停、并、转,党组织的调整与撤销同步进行。
  (1)在私营企业中,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党员 不足3人的,可就近建立联合党支部。重点是把那些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有一定影响的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建起来。因党员人数不足或没有党员,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先把工会、共育团等群众组织组建起来,通过他们,培养积极分子,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2)一般情况下,党员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的企业,可建立党支部;超过50人而不足100人的建立党总支部;超过100人的企业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确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人数不足50人或100人的,也可以建立党总支部或党委。
  (3)规模不大、党员较少的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党的工作机构,不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负责人一般采取兼职的办法。有条件的企业,也可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精干的专门机构,配备少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思想作风正派,组织能力较强的企业管理人员兼任。私营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候选人,需经上级党组织考察批准,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先由上级党组织与私营企业主协商后任命。
  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应积极争取私营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注意保持党组织负责人所从事工作的相对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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