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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意见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的决议为前提,决议一经形成,党员不能因有不同意见而不执行。
(2)保留意见必须有个范围。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党章。对于党章规定的党的性质、纲领、路线、宗旨、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等一些根本问题是不允许持保留意见态度的。至于在平时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或在贯彻党的决议、指示的具体措施上的不同看法,是允许保留的。
(3)保留意见必须严肃慎重。党的会议讨论问题在未形成决议前,党员应该明确地讲出自己的意见,并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当党的决议形成后,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应反复认真地研究,并据以审查自己的意见。经过研究仍觉得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可以保留,并向党的组织提出自己的保留意见。但同时还要在执行决议中,继续审查自己的意见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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