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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委员会里,党委书记与其他党委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党委书记与其他委员一样,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一票。
当然,从书记的职责来说,他好比是党委一班人的“班长”,在准备会议和主持会议,启发委员民主讨论问题,集中大家意见作出明确结论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书记同其他委员比较起来,他所担负的责任更大些,担子更重些,要求更高些,对于能否搞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的每个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从事党委分配的工作、执行党委的决议中,接受书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经常向书记或党委报告自己的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共同搞好党委会的工作。
不论是书记或者委员,都必须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接受党委集体的领导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书记同委员发生意见分歧,或者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召开党的委员会(包括常委会)进行讨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由党委集体作出决定,任何人都不得脱离党委集体而自作主张。书记要支持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工作,主动处理好同委员的关系;每个委员要尊重和支持党委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监督和指导。书记和委员、委员和委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共同维护党委一班人的团结,使党委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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