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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部门是各级党委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各级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这种性质决定了党的组织部门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和政策,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检查督促下级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的情况,总结介绍工作经验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向上级党委作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改革干部制度,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并做好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4)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在中央、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调整、配备、建设各级领导班子。
(5)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照顾的工作,使他们的积极作用继续得到充分地发挥。
(6)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7)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干部的审查工作。
(8)负责干部和党员统计,管好干部和文书档案。
(9)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0)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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